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含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其他举办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下同)拟招生专科专业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38号)和《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司〔2021〕2号)要求,现就2021年专科专业申报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情况
教育部于2021年3月印发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查阅,请按要求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1.优化专业布局结构。自2021年起,各高校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教育部印发的《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各高校要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求,科学制定“十四五”期间专业发展规划,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群建设,充分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职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一老一小”等民生领域紧缺急需专业,切实加强装备制造、食品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建设。
2.做好新旧目录衔接。各高校专科层次教学及学生管理应坚持“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目前在校生按原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毕业,2021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新生按新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管理。各高校要根据专业内涵变化,主动适应各地、各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全面修(制)订并发布实施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各高校要及时调整优化师资配备、开发更新专业课程教材,以《目录》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已入选国家“双高计划”、省级“双高工程”等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须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
3.强化专业动态调整。各高校应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保持招生专业总数量动态稳定,对报考率、录取率和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应暂停招生并予以整顿,对连续三年未招生专业应予以撤销。2021年起,对毕业生不满三届的新设高校,原则上每年专业净增数量(新增专业数与撤销专业数之差)不超过10个,其他学校原则上每年专业净增数量不超过5个。
4.规范医药卫生专业设置。2021年新设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含非国控专业)须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12号)规定:“无相关医学类专业基础的非医学院校不得设置医药卫生类专业。已设置本科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高校,其对应专科专业不再招生;高校不再举办医药卫生类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文件要求,切实规范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设置,及时做好专业调整、转设等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拟招生专业申报备案。
1.各高校应于3月30日前完成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zyyxzy.moe.edu.cn)高职高专相关专业的填报备案工作。备案专业包括往年已开设、且2021年计划继续招生的国控和非国控专业,以及2021年拟新增设的非国控专业。2021年增设国控专业工作已结束,本次专业申报不包括新增国控专业,2021年新增设的国控专业无需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备案。
2.自2021年起,各高校不得以专业大类形式申报专业,同一专业的不同学制(包括普招专业、五年一贯制专业、“3+2”分段培养转段专业)需分别申报。其中,2020年及之后新设的两年制专业主要用于“3+2”分段培养中的高职转段培养,不得进行普通类招生;申报新增两年制专业,应为学校已开设的三年制专业。
3.“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申报时只填报专业信息,不填报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可在“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填报时间根据不同招生类型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专业方向由学校自主确定,专业方向名称不得为其他专业名称,国控专业不得设置专业方向。
(二)完善新增国控专业信息。2021年2月,教育部公布了2021年高校增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审批结果,我省共有29个国控专业点获批设置,请获批的各相关高校于3月30日前,根据《目录》要求,通过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zwfw.moe.gov.cn)更新完善新增国控专业申报材料,并在平台再次提交。
(三)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请各学院于3月26日下午3点前交到综合楼1121办公室 徐艺萍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到教研科邮箱:jwcjyk@zznu.edu.cn。
1.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1,不含2021年新增专业);
2.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新增非国控专业汇总表(附件2);
3.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3);
4.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申请表(附件4,根据不同专业分别编制成册);
5.高等学校专科专业设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
四、联系人:王东、徐艺萍
联系电话:65502050
附件:1.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汇总表
2.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新增非国控专业汇总表
3.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撤销专业汇总表
4.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申请表
5.高等学校专科专业设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