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 2025 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各学院推荐的教学成果,原则上从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及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等改革项目中培育产生。同时,需不少于 2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
二、推荐要求:
(一)成果内容要求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卓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者发展和完善已有的理论,经过不少于 4 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高校(地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 2 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在全省或者高校(地市)的一定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成果主持人要求
成果主持人及团队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师个人及团队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主持人应当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单位集体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全过程,并以该单位为主提供条件保障。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已经获得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退休人员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是一直从事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申报限额:8项
(二)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思想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良好,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要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由一线教师主持完成的成果原则上不少于推荐总数的 70%。申报教学成果的团队中来自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教师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团队人数的 40%。各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审环节邀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对拟推荐成果履行公示程序,并排序推荐。
四、成果评审:
(一)评审程序
省教育厅成立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期间或引入第三方组织实施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进行现场答辩、实地考察。评审委员会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评审结果,二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一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二)评奖限额
2025 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3 个奖项。以全省成果申报总数为基数,一等奖控制在 15%以内,二等奖控制在 45%以内,特等奖数量根据实际确定。此次评选出的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内容涉及基础教育的,将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参评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均须按如下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 8000 字。
3.支撑成果的其他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 1 万字。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 AVI、MPEG、MOV 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二)2025年5月11日24:00前登录“郑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网”进行申报工作(具体请参考附件通知和立项指南),此次校内遴选暂不交纸质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教研科邮箱:jwcjyk@zznu.edu.cn。联系人:张蕴 电话:6550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