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444号)、《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三年 行动计划》(教高〔2021〕272号)和《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研究性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高〔2022〕128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 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 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 号);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 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 号),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 号)。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 ”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 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 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 ”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四、鉴定结项方法
1.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议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各项目需提供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鉴定结项汇总表,支撑材料需完整PDF、含目录页码。以上材料通过“郑州师范学院质量工程平台”进行上传结项。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