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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
发布者:徐艺萍    发布日期:2021-05-14    查看:32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1 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教师教育涉及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成果,下同)推荐范围包括河南省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类课程资源建设等,教育部及我省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公费师范生培养改革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等,以及高等学校在推动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过程中探索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河南省承担教师教育任务(师范生培养、教师培训等)的高等学校,均可申报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各高校推荐的教学成果,需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且不少于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推荐要求

(一)成果内容要求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必须围绕解决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 4 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 4 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省辖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 2 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成果主持人要求

教师个人及团队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主持人应当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单位集体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以该单位为主提供条件保障。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退休人员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是一直从事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由成果主持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初评后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提出的申请。

(二)高校初审、推荐

各高校受理本校成果申报,进行资格审查并开展初评工作,在教育厅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

各高校要切实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思想政治表现过硬、师德表现良好,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要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由一线教师主持完成的成果原则上不少于推荐总数的 70%。申报教学成果的团队中来自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比例原则上不少于 40%。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拟推荐成果须履行公示程序。

四、成果评审

(一)评审程序

河南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教学成果评审工作。成果评审分为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网络评审采取随机选取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库成员、依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等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价。会议评审以审阅申报材料、视频并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现场答辩、实地考察。评审委员会统筹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结果进行投票表决。投票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投票方为有效。二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一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二)评奖限额

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 3 个奖项。以全省成果申报总数为基数,一等奖控制在15%以内,二等奖控制在 45%以内,特等奖数量根据实际确定。此次评选出的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且内容涉及基础教育的,将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参评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异议处理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报送的教师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材料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时间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评审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要按照申报表填报说明,认真提交申报材料,确保完整、真实、规范。

(二)各高校要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填写《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于 5 月 20日前将汇总表、相关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 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1121办公室)电子版发到教研科邮箱:jwcjyk@zznu.edu.cn。联系人:王东 徐艺萍 电话:65502050

 

(三)报送的教学成果,均须按如下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 8000 字。

3.支撑成果的其他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 1 万字。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 AVI、MPEG、MOV 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上述文字材料要求使用 A4 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电子档要求 PDF 格式,录入内容要求小四号字体。其中,1-4 项纸质材料一式 3 份;1-5 项申报材料刻制 CD-R光盘 1 张(不超过 500M)。

(四)请各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牛皮纸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CD-R 光盘应单独装袋注明。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5-14至2021-05-24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