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校内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省教育厅2024年继续指导有关高等学校开展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工作。现就做好项目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通过深入开展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加强教师教育学科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类别

1.河南省2024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建设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2. 省教育厅委托省级教师教育研究机构开展的调查研究,不再设置委托(或招标)课题,纳入本次项目申报管理,择优进行立项。

三、申报限额:重点项目限额5项,一般项目限额10项。

四、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 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 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 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教改项目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师教育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4.高等院校实施“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兼职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与中小学教师、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基础领域教育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5.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 人(含主持人),同时必须有中小学教师或基础教育领域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学管理等人员的参与,基础教育领域相关人员占比原则上不少于30%。

6.申报项目负责人需有校级教学改革类项目并已完成结项;校级以上项目未结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课题要求

1. 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不在上述范围的研究项目不予立项。

2. 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3. 课题研究内容要重点关注当前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取向。

4.结合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急需,优先支持高等学校围绕职前职后一体化、“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紧缺学科(含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等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三)其他

1.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各高校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按照限额择优向教育厅推荐。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严把质量关,规范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限额进行申报。

3.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且尚未办理结项手续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课题。请各高校统筹做好2023年项目结项、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1.请各申报老师于2023年10月18日前自行登录“郑州师范学院教务处质量工程平台”进行申报工作,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评审工作。申请书所附的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在平台系统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请各申报老师于2023年10月18日前将《河南省2024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word版发送教务处教研科邮箱:jwcjyk@zznu.edu.cn(文件命名:姓名+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 联系方式: 65502050 张蕴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0-13至2023-10-1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重点项目
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一般项目